榆林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2015年预算的说明
市计生协是市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依靠广大会员动员群众推荐人口发展、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和家庭幸福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一、市计生协的主要职责是:
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动员、组织群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围绕人口、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组织开展群众性宣传工作,普及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和预防艾滋病等科学知识;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工作,积极推进幸福榆林建设;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关怀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为计生家庭排忧解难;依法开展村民自治工作,围绕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反映群众诉求,维护会员和计划生育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整合、募集社会资源,拓展服务领域,配合政府开展人口、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活动,发展生殖健康、计划生育产业;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5年工作要点为: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计生协工作重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依法对基层计生协的规章制度、村规民约等进行充实、修订、完善,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计生协活动的能力。
2、全面推进各级协会组织建设
为了切实加强机构改革中计生协组织建设,明确工作职能,理顺工作关系。继续指导榆阳、米脂、佳县等县区计生协全面完成“入序”、“三定”工作。落实计生协工作要纳入人口计生目标责任管理之中,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加强乡村计生协组织建设,配齐乡镇计生协专职秘书长,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规范村(居)计生协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充实会员队伍。推进社区、企事业单位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区域建立计生协组织。
3、加强新型人口文化和宣传倡导工作
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中心,建立与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协调沟通机制。发挥好市计生协门户网站作用,组织动员各级计生协踊跃投稿和开展评比活动。对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认真归纳和追踪报道。在“5.29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母亲节”等重大节日期间,早安排、早部署,开展好“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县乡宣传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宣传员职能作用,全面提高宣传员能力和水平,定期为市“计生协网站”和《工作通讯》投送稿件和工作图片,开展学习交流,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4、继续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活动
认真总结五年来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经验,做好总结提高和“回头望”工作。继续按照“分类指导、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原则,对已评估验收的自治村(居)巩固提高,促进发展,对规划创建的自治村(居)做好指导工作。整合基层网络、巩固活动阵地,结合新农村、新家庭、诚信计生、阳光计生建设,及时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居)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维护计生家庭合法权益。
5、促进“生育关怀行动”工作常态化
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和协调相关部门支持,筹建“生育关怀基金”,保证生育关怀行动常态化;结合实际,做好长远规划,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打造特色品牌,培育示范典型;健全帮扶机制,提高帮扶救助的精准性、实效性;继续开展爱心助学、结对帮扶、关爱贫困母亲和留守儿童等活动;加强领导,争取财政预算,加大计划生育家庭保险工作力度,力争全市计划生育家庭参保率达到60%以上。
6、大力抓好青春健康教育进校园
制定《榆林市青春健康教育工作五年实施意见》,加强青春健康师资队伍建设;指导各县区制定青春健康教育进校园
讲座计划,每县区至少开展2次专题讲座。
7、深入开展创建幸福家庭
认真总结三年来创建工作的经验,全面落实《榆林市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实施意见》,争取创建活动专项资金,把创建工作与新农村新家庭、计生创业工程、生育关怀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规划,争取全年创建幸福家庭10000户以上。
8、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多年来计生协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特别针对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后各级计生协的可持续发展、制约乡村计生协作用发挥的瓶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困家庭帮扶模式探索、村民自治推进、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好专题调研,查找分析原因,市县每个计生协组织至少进行一个专题调研,为计生协工作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计生协工作新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9、加强机关建设
加强机关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推动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建立“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制,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和指导基层工作水平,把计生协组织建设成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机关。
三、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情况。
榆林市计划生育协会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群众团体,经费管理方式是全额财政拨款。单位正县级建制,编制10名,实有9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具体根据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批准的工资、津贴补贴等标准据实编制。
2.日常公用经费:按市级定员定额标准核定开支。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补贴标准据实编制。
4.项目支出:开展的项目要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相适应,与我市经济和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与部门履行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适应。
榆林市计划生育协会
2015年5月11日
附件:/kindeditor/asp.net/UpLoads/file/20180521/20180521154744_665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