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12村(社区)被授省级“诚信计生·群众自治示范村(社区)”
发布时间:2018-01-11 16:25:00
来源:计生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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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计生协发出《关于表彰2017年省诚信计生·群众自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授予榆林市神木市尔林兔镇依肯托拉村、榆阳区鼓楼办事处八狮社区、横山区双城办事处孔家墕村、府谷县大昌汗镇那孟家沟村等12个村(社区)为陕西省2017年“诚信计生·群众自治示范村”。
近年来,根据《关于开展诚信计生·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委会)社区活动的通知》(陕卫指导发〔2015〕64号)精神,榆林市积极开展“诚信计生·群众自治示范村(社区)”工作,通过健全村(社区)两委班子,完善服务阵地建设,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制度规范,落实宣传和奖励扶助措施和办法,积极开展医疗、卫生、健康、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活动,全面执行二孩生育政策,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等举措,把群众自治与民生活动的开展紧密结合,以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2017年,全市共创建省级基层群众示范村(社区)12个,市级24个,有效提升了村级计生协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全市计生协工作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