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计生协会圆满完成《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新办工作
为切实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核发工作圆满完成,保护计生家庭的合法权益,截止2023年4月1日,陕西省靖边县计生协会严格按照《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圆满完成向2016年1月1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自愿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82户独生子女家庭核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工作。此后靖边县计划生育协会将不再受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新办业务,只提供证件遗失补办服务。
自2021年县计生协会顺利承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新办工作后,县计生协会党组高度重视,从实际出发,三措并举,确保《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核发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广泛宣传,告知到位。通过集中宣传服务活动、微信工作群、张贴通知、发放宣传页、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办理资格条件、办理流程、需提供材料、奖励与社会保障政策和办理时限等内容,争取做到即来即办,不跑冤枉路,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落实责任,便民利民。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合理调配工作时间,加强审核工作的严肃性。根据时间紧迫,任务繁重的实际,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和代办制。对办证资料齐全,事实清楚的,即时办理;对情况不清楚的需要核实的,及时核查,难以核查的,实行承诺制,确保事实符合政策的对象及时领到证件。
三是服务到位,集中办理。在广泛宣传和引导的基础上,深入全县各乡镇(街道办)、学校、公司、部门等单位采取入户走访、面谈等方式,多举措多方式落实核查工作。仔细核实比对,严格查明情况,保证核查质量,并及时按照程序办理,确保符合条件、自愿办理的计生家庭能及时得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同时,将利用此次机会,向各单位宣传、解释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和相关条例,极大提升了计生协会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优生优育水平,进一步推动了我县计生协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