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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概况

榆林市计划生育协会成立于1987年9月,2007年列入市委群团序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市计生协会先后召开过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历任会长分别由时任榆林行署副专员、榆林地委(市委)书记、市委副书记等兼任,现在分管市级领导是中共榆林市委副书记李雄斌。市计生协会日常工作由常务副会长负责。

市计生协会有常务副会长(正县级)1名,副会长(副县级)1名,秘书长(副县级)1名。内设办公室、项目工作部、组织宣传部、家庭服务部4个机构。

市计生协会是中共榆林市委和市政府联系全市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传播优生优育、家庭健康等科学知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开展生殖健康咨询服务,普及生殖健康知识,开展艾滋病预防和义诊咨询活动;开展优生优育指导,提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推进家庭健康促进行动,贯彻预防为主方针,举办家庭健康活动,广泛普及健康知识;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增强科学发展能力,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21年7月2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公布。2021年11月12日,《陕西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印发。明确要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积极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做好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家庭健康促进等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的基本养老服务。

市计生协会始终立足“群众所急、党政所需、协会所能”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营造生育友好型社会环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榆林新篇章。